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设施农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提高我市设施农业种植水平,推动设施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根据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种植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建设农业强国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的原则,推动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蔬菜(含西甜瓜),突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优化设施结构,完善配套技术,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动设施农业增产提质,增强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根据我市实际,该项目用于支持全市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种植条件改善,遴选了7个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或家庭农场作为支持对象,主要用于老旧设施改造升级、生产设施的扩建或新建、生产设备的购置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年底。
1.支持对象:通过乡镇推荐+实地调研,初步筛选出种植蔬菜规模在20亩以上,有改造或新建设施需求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7家(名单见附件),确认实施主体种植明确、经营良好、管理规范。
共改造设施大棚159个,面积283亩,新建设施大棚144个,面积137.2亩。
一是改造和新建温室大棚设施,支持钢骨架,鼓励实施主体发展大跨度、宜机化、高效节能的温室大棚,重点支持13.5m*2.5mm钢梁、25*2.0钢梁串杆、60*2.5立柱、80*2mm立柱连接杆、32*2热镀锌主管、25*1.5串联、2mm镀锌管、25*2mm连接管等建设材料。
二是配套设施装备,支持加温保温系统、遮阳系统、自动卷帘、自动通风、自动喷淋、应急补光、水肥一体化等调控设施设备,重点支持10丝po消雾膜、10丝*1.2mm群膜、PE16mm*0.6mm滴灌带、大五轴卷帘机总承、三相电机、75*3.75棉被卷杆、11*123前坡保温被等建设材料。
本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各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建设主体,由项目建设主体自行选择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并将建设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在建设过程中保留关键节点的视频图片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将开展项目实施建设指导工作。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支持,根据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划分为4个等级:改造金额达到200万以上的补贴100万元,改造金额在140万-200万的补贴70万元,改造金额在100万-140万的补贴50万元,改造金额低于100万的补贴30万元。按照各实施主体上报新(改)建方案,支持长垣市三餐四季家庭农场100万元;支持长垣濮文农业家庭农场70万元、长垣市一亩田农业专业合作社70万元;支持长垣市尕三现代农业种植家庭农场50万元、长垣市三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50万元;支持长垣县圣垣高效农业种植合作社30万元、长垣市圣锦家庭农场30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在市农业农村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财政局收入事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及相关乡镇分管农业的副职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相关乡镇(街道)指导项目推进。
(二)强化服务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等涉农科研院校,在生产关键季节、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开展技术指导,帮助项目实施主体示范推广绿色提质增效技术,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传播媒介,对引领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负责指导设施农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丙钊同志兼任,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相关乡镇(街道)设施农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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